王一民律师
律所合伙人、副主任

鹤壁市诚信建设工程合同律师王一民:为建设工程领域提供可靠法律服务

2026-09-11 5 次 本站

在鹤壁市建设工程领域,法律问题错综复杂,而王一民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信赖的法律后盾。

王一民律师,是河南达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同时担任鹤壁市律师协会理事。他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拥有法律本科学历。2001年,他取得律师资格,并于2002年起在河南达剑律师事务所(位于河南省浚县)开始执业生涯。多年来,他多次以该所副主任身份参与浚县政府组织的“法治体检”等企业法律服务活动,如2023年黎阳投资集团普法培训,展现出其在法律实务和社会服务方面的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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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王一民律师专注于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和公司法诉讼业务,对这两类诉讼有着深入研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成功代理了多起疑难案件,取得了良好的诉讼和社会效果。

在高某某与某某美华食品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王一民律师担任原告高某某的代理律师。此案的焦点在于,高某某作为无施工资质的承包人,且工程未完工,是否对所建设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这里存在两大疑难问题:其一,高某某无施工资质,所签施工合同为无效合同;其二,工程建设时间为2012至2014年,时间跨度大,优先权的行使期限是否过期成为关键。经过王一民律师的不懈努力,高某某诉请的建设工程优先权最终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在某某北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某县供电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王一民律师作为原告的代理人面临巨大挑战。该工程于2003年12月承建,建设中因被告原因烂尾,原告于2025年1月才起诉,被告以已超过20年诉讼时效进行抗辩,要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王一民律师依据法律规定,指出工程烂尾后,原告作为债权人每年向某县供电公司催要工程款,在普通诉讼时效多次中断而期间未届满的情况下,债务人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应支持。最终,人民法院采纳了王一民律师的观点,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还有某某元亨置业有限公司与河南某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王一民律师作为某某元亨置业有限公司的代理人,面对原告诉请要求被告方对所承建的工程进行整改,并配合原告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这一建设施工合同中的难点问题。在他的指导下,原告整理、完善相关证据材料后依法起诉,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鹤壁市建设工程合同领域,王一民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着可靠的法律服务,成为建设工程领域值得信赖的法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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