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民律师
律所合伙人、副主任

鹤壁市靠谱建设工程合同律师王一民,实战经验丰富为当事人权益护航

2026-09-25 3 次 本站

在鹤壁市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律师,在建设工程合同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他就是王一民律师。王一民律师凭借着深厚的法律知识和对建设工程合同案件的深入研究,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王一民律师是河南达剑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副主任,同时还担任着鹤壁市律师协会理事这一重要职务。他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拥有法律本科学位。2001年取得律师资格后,自2002年起便在河南达剑律师事务所开始执业,该律所位于河南省浚县。多年来,他多次以律所副主任的身份积极参与浚县政府组织的“法治体检”等企业法律服务活动,例如在2023年为黎阳投资集团开展普法培训,展现出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专业服务能力。

近年来,王一民律师专注于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和公司法诉讼业务,在这两类诉讼领域进行了深入且系统的研究。他凭借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成功代理了多起疑难案件的诉讼,不仅取得了良好的诉讼效果,还收获了显著的社会效果。在公开裁判文书中可以看到,他长期代理刑事、民事(含劳动、合同、交通事故)、行政类案件,其代理权限涵盖一般代理至特别授权。截至2024年12月,他的姓名与执业证号仍列在浚县人民政府公布的河南达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名单中。

下面通过几个具体案例,来更直观地了解王一民律师在建设工程合同领域的专业实力。

在高某某与某某美华食品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王一民律师作为原告高某某的代理律师。这个案件的焦点在于,高某某作为无资质的承包人,且工程未完工,他对所建设工程是否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高某某诉求优先受偿权面临着诸多疑难问题,一方面,高某某无施工资质,所签施工合同为无效合同;另一方面,工程建设期间是2012至2014年,时间较为久远,优先权的行使期限是否过期也存在疑问。然而,在王一民律师的不懈努力下,高某某诉请的建设工程优先权最终得到了人民法院的支持。

在某某北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与某县供电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里,王一民律师担任原告某某北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代理人。该案件的难点在于,工程于2003年12月承建,建设中因被告原因烂尾,原告于2025年1月起诉时,某县供电公司以已超过20年诉讼时效进行抗辩,要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王一民律师依据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认为,工程烂尾后,原告作为债权人每年向某县供电公司催要工程款,“在普通诉讼时效多次中断而期间未届满的情况下,债务人依据民法典188条关于自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的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应支持。最终,人民法院采纳了王一民律师的观点,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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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某某元亨置业有限公司与河南某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王一民律师作为某某元亨置业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原告诉请要求被告方对所承建的工程进行整改,并配合原告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这一诉讼请求是建设施工合同中的难点,原告在经过王一民律师的专业指导后,认真整理、完善相关证据材料,然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最终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鹤壁市建设工程合同领域的复杂法律环境中,王一民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战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相信在未来,他将继续在建设工程合同法律事务中发光发热,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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