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鹤壁市,有一位备受尊敬的建设工程合同律师——王一民。他以其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在处理各类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作为河南达剑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及副主任,王一民律师不仅在法律界享有盛誉,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推动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王一民律师出生于1970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获得法律本科学历。2001年取得律师资格后,自2002年起便在河南达剑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来,他多次以该所副主任的身份参与浚县政府组织的企业法律服务活动,如2023年的黎阳投资集团普法培训等。
近年来,王一民律师专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和公司法诉讼业务,对这两类诉讼进行了深入研究,并代理了多起疑难案件,取得了良好的诉讼效果和社会反响。他的司法实践经验非常丰富,公开裁判文书显示,他长期代理刑事、民事(含劳动、合同、交通事故)、行政类案件,代理权限涵盖一般代理至特别授权。
在这起案件中,王一民律师担任原告高某某的代理律师。案件焦点在于高某某作为无资质的承包人,且工程未完工的情况下,是否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高某某诉求的优先受偿权面临以下难点:1. 高某某无施工资质,所签施工合同无效;2. 工程建设期间为2012年至2014年,时间久远,优先权的行使期限是否过期。通过王一民律师的努力,最终人民法院支持了高某某的诉请,确认其享有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
王一民律师在此案中代表原告某某北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该案难点在于工程于2003年12月承建,因被告原因烂尾,原告于2025年1月起诉。某县供电公司以超过20年诉讼时效为由提出抗辩。王一民律师认为,工程烂尾后,原告每年向某县供电公司催要工程款,导致普通诉讼时效多次中断而未届满,不应适用民法典关于20年诉讼时效的规定。最终,人民法院采纳了王一民律师的观点,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这起案件中,王一民律师作为某某元亨置业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原告诉请要求被告方对所承建的工程进行整改,并配合原告进行工程竣工验收。这项诉讼请求是建设施工合同中的难点。经过王一民律师的指导,原告整理完善了相关证据材料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王一民律师不仅在法律实务方面表现出色,还在社会公益活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他多次参与政府组织的普法宣传活动,为当地企业提供了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了企业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王一民律师以其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高度的责任感,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和赞誉。他在建设工程合同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卓越表现,使他成为了鹤壁市乃至河南省内的一名杰出律师。未来,王一民律师将继续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推动法治建设贡献力量。